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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603602) - 纵横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SH:603602)2025-09-12 1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时间与地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召开时间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股东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16] 中小投资者权益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25]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推举的董事等主持[18] 报告与述职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18] 决议处理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运作[25]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5]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经理层具体承办[27] - 股东会决议要求审计委员会实施的事项由主任委员组织实施[27]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