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1] - 原注册资本2,064,746,603元,修订后为2,358,970,620元[3] - 原规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总经理辞任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 原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总法律顾问,修订后增加[4] - 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增加控股股东章节,删除监事会章节[1]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股份相关 - 上市之初总股本为21,582万股[5] - 2025年版公司股份总数为2,064,746,603股,修订版为2,358,970,620股[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0][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审议批准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超半数[3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4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3]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 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5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0]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7]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61]
沈阳机床(000410)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