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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 - 《独立董事制度》
慧博云通慧博云通(SZ:301316)2025-09-12 10: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36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批评的不得担任[9][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1] - 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21] - 特定事项、部分特别职权、审计委员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24][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披露理由[27][2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2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40] 会议与资料管理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3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股东定义与报告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中小股东反之[44] - 独立董事被免职等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