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600257,证券简称为大湖股份[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文号为DHGF - 1J - HB - 028,版次为A.1,实施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8]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10]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11]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2]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3] 投资者说明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情形[15]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董秘为具体负责人[16]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1] 其他工作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咨询等[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多项职责[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5] 制度权限 - 制度解释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调研承诺 - 调研等来访人员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多项内容[31]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