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制度与修订 - 本实施细则2021 - 03 - 26首次发布,2023 - 11 - 17第一次修订,2025 - 09 - 12第二次修订[2]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或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3] 日常工作 -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9]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