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3009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定价 - 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无则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可举行会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1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或终止需原批准机构批准[24] - 公司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超金额或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26]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