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对外投资形式与决策 - 对外投资有新建全资企业、联营、合营、股权收购等形式[2] - 对外投资审批按《公司法》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5]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8]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投资,含股票、债券等[11] - 短期投资程序含编制资金流量表、编报计划、履行审批后实施[11][16] 长期投资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12] - 长期投资程序含初步评估、战略委员会评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等[12][13] - 长期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调整需经有权机构批准[2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5] - 对外长期投资转让需总经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提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6]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31]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32] 财务监管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19] - 公司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9]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9]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9]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对投资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