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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天铁科技天铁科技(SZ:300587)2025-09-12 10: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上市公司特定净利润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信息披露情形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业绩预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召集会议确定披露时间并制定计划[2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控股子公司相关会议需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法务部[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21] - 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3] 信息知情人责任 - 董事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8]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5]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7]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时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2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给予责任人批评等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他人损失,应依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1]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4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