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修改 - 公司拟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改后名称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 股东会议通知及授权 - 股东会议通知需提前24小时备置授权委托书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点[7] -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经过公证[7] 候选人信息披露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6][7] - 应披露候选人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7] - 需披露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是否受过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7] 股东会召开提议与反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9]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决议通过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普通决议通过[1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普通决议通过[1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特别决议通过[18] -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需特别决议通过[1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8] 选举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股本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9]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提案,应对候选人逐个表决[2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0]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在交易日,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1]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大会表决需至少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1]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相关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24]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4]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24][45]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6]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总经理层具体实施承办[26] - 决议事项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并重新排序[27]
广东建工(002060)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