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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688601) - 内部审计制度
力芯微力芯微(SH:688601)2025-09-12 10: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4] 内部控制评估与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7] 绩效考核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9]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等方面[22] 制度审查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内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