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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金盾股份金盾股份(SZ:300411)2025-09-12 10: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经全部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并送达资料,特殊情况除外[12] 其他 - 会后五日内将文件、决议交董事会秘书存档[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