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资格 - 曾受特定处罚或通报批评且在近三十六个月内的人士不得担任[5] 职责与聘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履职协助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需取得资格证书[11] 离职与解聘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并公告[13]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离职[13]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3]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14] 报酬与考核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16]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属董事会[18]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