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股份买卖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6] - 董高人员特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深交所锁定股份[6][7] - 董高人员减持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两日内披露[10]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0] 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人员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 董高人员证券账户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 董高人员任职期及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6]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6] - 董高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1]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1] 特殊情况减持限制 - 公司欺诈发行或信披违法受处罚,董高人员特定期间不得减持[20] - 公司涉嫌犯罪移送公安,董高人员特定期间不得减持[20] - 公司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董高人员不得减持[17] - 董高人员违法未缴罚没款不得减持[17] - 董高人员被深交所谴责未满三月不得减持[17] - 公司可能强制退市,董高人员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8] - 董高人员在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8] 章程规定 - 公司章程规定更严格条件,董高人员应遵守并披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