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会议召开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 会议决议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特定事项和特别职权行使前需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1][2] 会议相关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3]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公司支持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协助履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