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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3007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森霸传感森霸传感(SZ:300701)2025-09-12 10:17

募集资金检查与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一次[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5] - 保荐或独财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2]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22]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2] 项目金额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4] 公司报告与审核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4]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5]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5]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应在年度募资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1]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责令责任人改正[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9] - 制度修改也需经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