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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3007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森霸传感森霸传感(SZ:300701)2025-09-12 10:17

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减持注册资本等方案[2]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2]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2] 独立董事权限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公司事项[3] - 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交易审批规定 - 公司拟发生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4] - 一年内资产抵押等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董事会审批;超30%或资产负债率达超70%,提交股东会[5]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规定范围,董事会审批;超标准提交股东会[5] 董事会运作规则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6]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7] - 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一人不超两名委托[7]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非现场召开[7] 董事会决议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8][9] - 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还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 - 关联董事回避使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二分之一,全体董事就程序性问题决议[9] 提案与表决 - 公司人员提案经证券事务部或向董事长提交,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8] - 提案应符合规定且书面提交[8] - 表决后收集表决票,在监督下统计[9] - 现场宣布结果,非现场规定时限结束下一工作日通知[9] - 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