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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修订)
开滦股份开滦股份(SH:600997)2025-09-12 09:31

股权相关 - 2004年6月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5,000万股普通股上市[4] - 2008年12月5日公司公开增发5,612万股普通股上市[4] - 2017年2月9日公司向中国信达非公开发行353,159,851股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799,85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87,799,851股[5][10] - 公司发起人为开滦(集团)等6家,认购股份数不同[10]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5]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五年[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6]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72][7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82] - 董事长运用公司资金、资产事项的决定权限为每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实施员工劳动合同制,建立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和中长期激励机制[10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负责[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