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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数控(835368) - 公司章程
连城数控连城数控(BJ:835368)2025-09-12 09:16

公司发展历程 - 2020年7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 - 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6] - 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478.044万元[7] - 海南惠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0247%,认购股份35268396股[12] - 张天泽持股比例8.7171%,认购股份6537829股[12] - 孙世界持股比例7.6678%,认购股份5750822股[12] - 胡中祥持股比例5.3675%,认购股份4025598股[12] - 李春安持股比例5.0544%,认购股份3790819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478.044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公司治理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3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8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3]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