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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6031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汇顶科技汇顶科技(SH:603160)2025-09-12 09: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6]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1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19]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披露[20] - 重大事件披露后有进展或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21] 信息豁免与暂缓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3]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4]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定期报告专题会议并组织编制工作[3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6] 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1][32][33]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37] - 公司各相关部门触及披露事项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38] - 股东对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事项有保证信息传递义务[40] - 公司董事等接触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4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与解释[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6]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