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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600748) - 上实发展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SH:600748)2025-09-12 09: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下午1:30[6] - 会议地点在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号二楼会议厅[6] -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6] 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 公司发起人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39794000股[11]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收益收回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公司核实后按要求提供[16] 决议无效与撤销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6]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6]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时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诉讼[17][18]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股份质押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9] 股东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9] 控股股东责任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19][2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3]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股东会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2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8] 决议通过方式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32]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31]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34][3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35] 董事职责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36] - 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36]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1]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4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7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8] 高级管理人员 - 控股股东单位非董事、监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0]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4][55]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4][5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5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0][61] 制度修订 - 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进行修订,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71] 投票相关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身份认证[76] -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用任一账户投票,投票后视为全部账户同类别股均投出相同意见[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