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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讯科技(603015)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弘讯科技弘讯科技(SH:603015)2025-09-12 0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召集人须由具备相应条件的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多项职责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审议文件等[10]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其核查公司财务并审慎发表意见[14]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审阅年度计划[14] - 若发现财务舞弊等异常,可要求自查或调查,必要时聘中介[15]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7]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的公司整改追责[18]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22] - 指导监督年报编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报告[3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即时通知[27]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其他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资料同步报送[12]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9] - 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后,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再提交董事会审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