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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雪龙集团雪龙集团(SH:603949)2025-09-12 08: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5]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5]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1] 说明会召开 - 存在六种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9] - 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0] 事务负责人及员工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须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12]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6]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4]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8] - 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及业绩预告等披露前5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9] 接待日安排 - 确定每月15日和25日为投资者来访定期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19] 其他制度 - 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14]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六项原则[17]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9]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