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会计报表附注错误或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与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责任追究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出现重大差错审计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2] - 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3] - 董事会视情节对责任人采取经济、行政处罚[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制度时间为2025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