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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讯科技(6030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2025年9月)
弘讯科技弘讯科技(SH:603015)2025-09-12 08:45

信息报送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 应规范增减持行为并及时报告[11] - 公司发行新股等时控股股东等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11] - 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应及时填报指定表单[13] 重大风险与事件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5]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风险[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其他重大事件[6] 信息报告与披露 - 董事会指定董秘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接收人[10] - 内部信息报送义务人报告时限为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14][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对外披露[13] 特殊情况处理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秘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1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传闻影响股价时公司发问询函,对方当日回函[13] 其他规定 - 相关部门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秘审核[1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