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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石基信息石基信息(SZ:002153)2025-09-11 1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5][6] - 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或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5][6] - 召集人应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9]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相关 - 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2] - 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13] - 单一股东等情况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5]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5]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19]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0] - 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7] - 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