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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 - 重大信息及敏感信息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石基信息石基信息(SZ:002153)2025-09-11 12:47

需报告事项 - 应披露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6] - 重大损失单次2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5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9] - 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变化需报告[9] 报告流程 - 报告人应在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应依据法规处理信息[10] - 报告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及文件准备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报告人报告可书面或口头,要求书面时应提交书面报告[17] - 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多种情形时报告人应及时报告[1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3] 敏感信息管理 - 敏感信息包括重大信息、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15]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敏感信息归集、排查和管理[15] 违规处理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自检并对责任人纪律处分[1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