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子公司定义与控制 - 持股50%以上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2] - 母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能实际控制董事会[9] 人员设置与管理 - 子公司设经理一人,财务负责人一人,可设副经理、经理助理若干名[11] - 子公司经理原则上由母公司推荐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推荐人员担任[1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母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13] - 母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务,子公司指定信息报告人[13] - 子公司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13] 监督审计 - 母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行使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15] - 母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16] - 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子公司审计时间、目标和范围[17] 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