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协电机三协电机(BJ:920100)2025-09-11 12: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10.93万元[5]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000万股,股本总额3000万元[6] 股权结构 - 盛祎出资2010万股,占比67.00%;朱绶青出资750万股,占比25.00%;陆朝辉出资240万股,占比8.00%[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110.93万股,均为普通股[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21]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52]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58]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独立董事2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61]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63]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及提名任免董事等14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8] - 满足条件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9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3] 其他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04] - 公司拟对《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10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