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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海森药业海森药业(SZ:001367)2025-09-11 12:18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5人[2]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1696万股,占总股本0.7844%[2]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87人调整为85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04.30万股调整为201.30万股[10] - 预留授予数量由25.70万股调整为28.70万股,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8.43元/股[11] - 预留授予数量由28.70万股调整为42.476万股[11] 时间节点 - 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4] - 2024年9月13 - 22日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4] - 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 - 2024年10月25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5] - 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6]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上市日为2024年10月30日[6] -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29日届满[6]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10,162.32元,较2023年增长18.63%[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02,65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0元现金同时每10股转增4.8股[14] 考核条件 -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公司需满足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之一[8]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70%、0%[8] 各方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5]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7]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满足规定条件,符合相关规定[17]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法规规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