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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6880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禾迈股份禾迈股份(SH:688032)2025-09-11 12:17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实施[10] -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投资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由总经理审批[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投资事项,应制定决策程序等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2]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交易发生额为成交额,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1]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特殊处理[15] 投资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16] -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筹措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及其下属内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17] - 获得授权的业务部门或人员在总经理组织下实施对外投资计划,签合同前不得付款或移交资产,完成后应取得出资证明[13] - 公司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评估结果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后出资[14] 证券投资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保管制度,至少2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8]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6]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0] - 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垂直管理,按月取得财务报告[20] - 公司年度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公司内部审计部或财务部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核对账实一致性[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