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68803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以上或持股不足 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股东[4] 资金往来规定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提供资金[6] - 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8]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定期检查[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和披露[9]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2] 资金占用处理 - 应对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和担保自查,有问题及时整改[11] - 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抵偿有规定[11]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5] - 董事会应建立核查制度,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15] 监督与执行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经营和内控情况[20] - 发现资金占用督促董事会披露并追讨[21] - 财务部定期监控上报与关联方交易和资金往来[16]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17] - 制定清欠方案并执行[17]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或罢免[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