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调整为11人,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为7人,独立董事由3人调为4人[2]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4]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8项制度,新设《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5][6]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4,073,54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25] - 关联交易金额超董事会决策权限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未达权限由总经理审议批准[2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25] 会议召集与决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董事任职与资格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31]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4]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5]
禾迈股份(68803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