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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301528)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5-09-11 12:04

财务审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 股权激励规则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2]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信息披露 - 激励计划涉及权益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需明确[3] - 需披露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3] - 需明确激励计划变更、终止的相关情况[3] 意见与法律支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规定发表专业意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