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3003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 投资决策权限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8]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8]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8] 投资管理与处置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日常管理[10] - 公司可在4种情况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12][13]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