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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30034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金卡智能金卡智能(SZ:300349)2025-09-11 12:02

担保对象限制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3] - 不得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单位提供担保[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通过[11] 日常管理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6] - 任何担保均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为担保日常管理部门[16][17]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破产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17]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7]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在规定网站和媒体披露相关信息[19] 其他要求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9]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2] - 未经审议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决策失误或失职等情况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