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4]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期间内披露业绩快报[25]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3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相应程序[35] 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37] 股东权益变动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涉及收购等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40]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买卖股份每增减公司股份总数1%需公告[41] 其他披露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报告、公告义务[66] - 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47] -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5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6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69]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69]
炬光科技(688167)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