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情形 - 信息存在可暂缓、豁免情形,可自行判断并接受事后监管[5]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7]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流程及责任 - 相关人员应在事项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管期限为十年[11]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13] - 不符合规定处理或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责任[15] - 公司若信息披露出错或遗漏致损失,将按规定处理责任人[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与后续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2] 审批表情况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25] - 审批表涉及申请时间、申请部门等内容,有暂缓或豁免披露选项[26] - 豁免披露方式包括豁免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26] - 豁免披露信息所属文件包括年报、半年报等[26] - 豁免披露信息类型有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多种[26]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若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