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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5-09-11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委员内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等[8] - 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审阅内审计划[10] - 审阅财报并提意见[11]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可开临时会议[19]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同意通过[22]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独立董事委托需书面[20][22] - 委托需授权书,每次一人[2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职[24] - 表决方式多样,未选或多选弃权[24] 其他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