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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5-09-11 11: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6]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16] 委员委托与纪律 - 委托需提交授权书,每次委托一名委员[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对会议事项和未公开信息保密[19][26]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21][29]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并要求重表决[29] 委员工作权限 - 闭会可跟踪董高工作情况[23] - 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可质询董高[24][25] - 根据情况评估董高上一年度工作[26] 工作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