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应于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15] 委员规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