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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5-09-11 11:47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披露信息、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9] - 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0] 业绩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3] - 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时长不少于两小时[13] 互动易平台要求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提问[15]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6] - 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9]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28] 人员素质与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1] 其他工作要求 - 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23]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5]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2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平等对待投资者[28]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0]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可要求特定对象提供调研提纲并准备回复[32]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32]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多项责任[33] - 与调研机构交流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3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等平台刊载[34] 档案与回复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7] - 核查研究报告等文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37] 信息提供要求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其他投资者要求时应平等提供[38] - 实施再融资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8]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重大诉讼或仲裁、受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罚等[42]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证券事务部应跟踪调查、与媒体沟通,重大影响时及时公告或申请停牌[44] - 出现重大诉讼或仲裁,证券事务部应及时披露、评估影响并公告,与投资者积极沟通[45] - 受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告;接到处罚通知,向董事长汇报并公告[46] -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信息披露考评不合格等应向投资者致歉[47] - 出现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事务部应通知董事会确定处理意见并处理[4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5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51] - 制度由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