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重大事件或事项[4] 披露媒体与方式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指定媒体[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0]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27]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应在年报说明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及改善措施[28]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 上市公司因特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35] 报告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38]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9]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2]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5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50]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5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62]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63] 档案与文件管理 - 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3]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72] - 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72] 内幕信息与报告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81] - 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8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86]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88] -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89] 文件发布流程 - 需对外发出的文件应向证券部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发布[90] 其他制度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执行[92]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9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7]
奇德新材(3009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