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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5-09-11 11:47

需报告交易情况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需报告其他情况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4] - 发生重大亏损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 发生重大债务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认为需尽快披露信息时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后公开披露[25]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时报告,持续报告重大事项进展[25] - 重大事项涉及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相关情况[25] - 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收集信息,瞒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