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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688258) - 卓易信息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卓易信息卓易信息(SH:688258)2025-09-11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8] 提名与兼任限制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1] 任期与补选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职责与工作要求 - 在薪酬等委员会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会议相关 - 定期或不定期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30] - 专门会议现场召开,全体出席方可举行[31]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31] 履职保障与其他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和费用,保障知情权[34][3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37]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多部门,信息及时披露[3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4][48][49]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