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且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参观避免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5][6] - 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送备案并披露[7] 披露时间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2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34] - 年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35]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7]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泄漏或股价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并公告[19] 特定对象相关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16]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的事后核实程序[22] 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负有直接责任[49] - 证券法务部是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50][5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7] - 违反规定致信息有虚假记载等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77] - 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权利[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