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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三角防务三角防务(SZ:300775)2025-09-11 10:47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5]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8]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6]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方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低于上述条件,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近亲属为关联方则由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需交易对方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8]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日常关联交易要求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20,21] 关联交易豁免与执行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1,22] - 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的公司有权终止[22] 关联交易管理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由公司登记管理[2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相关 - 制度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等最新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并修订[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