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9]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低于10%且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低于10%且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低于10%且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低于10%且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且占比低于0.5%,由总经理批准[11] 文件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为十年[17]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递交[19] 报告机制 - 公司内外环境重大变化,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 预计业绩大幅变动或差异大,高管应及时报告[19] - 其他影响公司事项,高管应及时报告[19] -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计划等情况[19] - 遇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高管应立即报告董事长[19]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细则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和章程为准并修订[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和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