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24][44][7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4] 委员提名与补选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6][24][46][70] - 独立董事委员辞职,公司应自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24][46][70][71] 召集人与任期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24][7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46] - 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7][24][46][70] 会议要求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6][33][61][80]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60][79]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49] 其他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6]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7][35][62][8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77]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