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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钢抚顺特钢(SH:600399)2025-09-11 10:47

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审计工作[2] - 内部审计人员每年需保证一定继续教育时间以保持专业胜任能力[6]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7] 审计报告与沟通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部控制审计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时机与范围 - 审计部门原则上在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5] - 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5] 审计流程 - 现场审计开始前3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突击审计,实施时送达[24] - 被审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收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默认[2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3日内向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申诉[27] 审计档案 - 内部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项目主审整理装订审计资料并交文件管理人员存档[31]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31] -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报告等资料[30] 内控缺陷处理 - 公司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披露[33] - 公司应在公告披露内控缺陷、后果及已采取或拟采取措施[33]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33] 整改督查 - 整改督查包括纠正事项落实、建议采纳和领导要求整改落实情况[36] - 对整改督查反复问题,内审部门应分析原因提对策建制度[36] - 对未按期整改、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公司追究责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