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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11 10:16

上市情况 - 2015年6月9日公司核准首次发行15.25亿股A股,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2017年3月13日公司核准发行10.4亿股H股,4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4月28日额外发行4893.38万股H股,5月9日上市[6] - 2019年4月17日公司完成1.94亿股H股发行,4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6] - 2025年3月14日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向海通证券A股换股股东发行59.85871332亿股A股、向H股换股股东发行21.13932668亿股H股,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6.26174076亿股A股,3月17日相关股票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8] 股本结构 - 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8日,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72,718万股,向发起人发行占比100%[25] -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628,925,829股,其中A股占比80.11%,H股占比19.89%[2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28925829亿元[12] 股东与股权管理 - 上海市财政局持股610,690,000股,占比16.38%[197] -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股586,680,000股,占比15.74%[197] - 国家电力公司持股200,000,000股,占比5.37%[197]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股150,000,000股,占比4.02%[197] - 华侨城集团公司持股38320000股,持股比例1.03%[19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股份锁定期满后,公司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所持股份比例的50%,持有公司5%以下股权的股东除外[6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11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23] -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意;提供担保等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1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151] -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1]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53] - 公司每次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该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153] 其他重要规定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等许可项目及证券财务顾问服务等一般项目[17] -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电话86 - 21 - 38676666,传真86 - 21 - 386706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12]